76家泉州企业被强制清洁生产
2011-10-14 05:23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福建省环保厅与经贸委近期公布了2011年度清洁生产审核的353家企业名单,泉州有76家企业列入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涉及采矿、纺织、轻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等10多个行业。
据悉,强制性审核企业名单中的“双超”企业(即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须明确进度要求,如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工作;皮革行业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达到相关标准规定的三级清洁生产水平。2012年底前,现有规模在30万标张/年以上企业应达相关标准规定的二级清洁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