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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不少户外广告牌违规设置 城市“门面”亟待整治

2011-08-08 18:26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主管部门联合“政风行风直通车”走现场,走访团发现不少户外广告牌违规设置

泉秀街两侧灯杆上挂着的多是妇科医院广告

市区新门街店铺招牌设置较为规范,看起来比较齐整。

九一街和温陵路交叉路口大型广告牌超期存在

核心提示

5日,市“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本社“政风行风直通车”联合,并邀请市政协委员和读者代表参与,就户外广告整治专题开展走现场、观实效、找对策行动。走访团走进中山路、新门街、涂门街、温陵路、九一街、丰泽街、刺桐路等市区主干道,察看户外广告整治在“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中取得的成效,了解存在的不足,并有针对性地谋划对策。

目击一 灯杆仍有妇科医院广告

在4月举行的“政风行风直通车”户外广告专题座谈会上,市政协委员陈笃恒指出,市区一些灯杆广告内容很“俗”,尤其是包含“妇科”字眼的医疗广告令人反感。如今这种现象是否还存在?走访团在市区部分主干道看到,除了一部分是公益广告外,两侧的灯杆广告绝大部分是商业广告,五花八门。其中,泉秀街两侧的妇科医院医疗广告引起走访团成员的热议。

“整段路都是妇科医院广告,密密麻麻,第一次来到泉州的客人看到这种广告有何感想?”陈笃恒说。以前,市区东街两侧灯杆上挂着治疗性病的广告,现在已经撤下来了,“但类似广告又在别的地方冒出来,男、女专科医院并不适合在城市主干道大张旗鼓地宣传,难道管不了吗?肯定不是,关键是有没有人愿意想办法管起来。”

建议:

招拍挂时限定广告内容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政市容科科长陈永杰表示,这些灯杆广告位置经过统一招拍挂,由中标的广告公司负责广告发布,至于广告的内容应由工商部门审核。市工商局商广科有关负责人说,只要医疗企业有省卫生厅的医疗广告证、有合法的审批手续,内容没有违规,工商部门一般会批准医疗广告,但是医疗广告要在哪里发布,以什么样的形式发布,工商部门管不了,建议广告位置招拍挂时就明确规定不能发布哪些内容的广告。丰泽区工商局商广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工商部门要求医疗广告内容上必须有医疗广告证号,如果没有,工商部门可以进行处罚。

市民代表林栋明建议,广告企业要有为城市景观负责的意识,不能只向“钱”看齐,要从广告客户中选择更适合发布的对象,让广告与泉州城市形象相匹配,从而减少低俗广告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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