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今年第一季度农民人均收入比增10.9%
2011-05-04 18:59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今年以来,我市扎实推进农业和农村各项工作。第一季度全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770元,比去年增加272元,同比增长10.9%。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大水利建设力度,工业生产保持增长,农民就业机会增多,劳务收入持续增长。第一季度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1593元,比上年增长25.6%。同时,农民非生产性收入大幅增长。实施“五大战役”工程、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拉动,农村房屋出租业的发展等,使农民的租金、股息、红利等财产性收入及转移性收入继续增长。第一季度人均非生产性收入188.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2%。
分析显示,今年第一季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加,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近年来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但农业收入比重较低,仅占农民纯收入7.3%。占一半以上的工资性收入的增幅在逐年增加,由2010年的8.01%增长到今年的25.6%,说明转移农村劳动力,提高就业能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是实现今年农民增收12%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