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免一补”近90万农村学生受惠
2006-09-15 04:03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我市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
本报讯(记者陈玉珍)我市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惠民政策,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
今年,市委、市政府把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列入为民办实事的第一件大事,从春季开始,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经统计核实,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免除89.8357万名学生的学杂费,其中初中生32.6496万人,小学生57.1861万人,免除金额9632.25万元。免除学费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资金已全部到位。
从2005年秋季开始,我市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子女和特教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费发放教科书,2005年至2006年学年度我市享受免费发放教科书学生有17650人,金额197.8万元。与此同时,从2004年起,各地还把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问题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南安市政府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对3000多名困难寄宿学生进行膳食补助,中学每人每月补助35元,小学每人每月补助30元。永春县政府每年安排54万元,按中学每人每月16元、小学每人每月14元的标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晋江市政府从2005年秋季起,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每人每月补助45元。全市特教学校寄宿生每人每月均得到100元左右的生活补助。今年,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达400万元。
我市还进一步完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在高校实行“政府助学奖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政府助学金”。上半年省教育厅对2006年春季中职学校录取的农村困难家庭学生进行资助,我市受助学生390人、每人510元,市财政配套资助每人500元,省、市资助资金总计393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