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将首次举行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会演
2010-11-26 13:5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我市将开展全市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会演及评比表彰活动,25日,市府办专门就此下发通知。据悉,这是我市政府部门首次举行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会演活动。
此次活动分县级评选和市级会演两个阶段,规模盛大,参与面广。全市在县级以上文化部门正式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均可参加。各县(市、区)于12月15日前组织开展本地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会演和评比活动,推荐、选送出1个至2个优秀剧团参加全市会演。市级会演初定于2011年1月5日至11日在市区举行,每天在南音艺苑(下午)、梨园古典剧院(晚上)各对外公演一场,让广大戏迷充分感受我市戏曲的最新发展成就。同时,主办方还将在会演期间,组织市艺术指导委员会专家组现场观看,并通过无记名投票评选出剧团奖和演员奖一等奖、二等奖与演出奖(三等奖)各若干名。会演结束后,拟于2011年1月12日晚举行全市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会演颁奖晚会,对获奖剧团及演员进行表彰,并举行颁奖演出,由获得一、二等奖的剧团各演出一个折子戏。
通知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抓住全市会演的契机,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扶持和管理力度,提高民营文艺团体的艺术水平,推动民营文艺团体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