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市区27条道路将“大洗脸”
2007-09-17 12:36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为迎接首届海峡两岸茶业博览会和第六届全国农运会,根据市政府部署,我市将对中心市区市容市貌及景观进行综合整治,目前已确定中山路等27条主要道路及市区背街小巷纳入综合整治范围。
经确定,纳入此次综合整治的27条主要道路包括丰泽区的宝洲街、刺桐路、东湖街、湖心街、安吉路(城东段)、324国道(丰泽段)、少林路、泉秀东街、疏港路、坪山路、307省道、新华北路、西湖街、温陵北路、田安路、云鹿路、郑成功公园上山路17条主要路段;鲤城区的中山路、温陵路、九一街—打锡街、堤后路、义全街—泉秀西街、324国道(泉州开发区段)、新华路等7条道路;洛江区的安吉路(洛江段)、324国道(洛江段)、万荣街等3条道路。此外,中心市区的背街小巷,以及中心市区延伸带的市容市貌和景观都被列入了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包括对主要道路、节点的市容市貌、夜景工程、绿化景观和卫生环境等综合整治和美化工作,涉及建筑景观、城市景观及市政设施三大方面。市城乡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整治设计强调美化城市景观,与城市规划和近期城建项目相衔接。主要整治原则为:加强节点,整修建筑,美化立面;清除违章,拆墙透绿;改造铺地,规范广告;开辟绿地,植树栽花;宜简宜俭,因地制宜。
■建筑景观方面:建筑风貌及质量较差、基础设施不完善的成片“城市村、城中厂”建筑,长期目标将进行片区拆迁改造,重新规划建设;近期内无法实施,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城市景观影响较大的区域进行小范围的立面改造。城市道路两侧或对城市景观面有较大影响的单体建筑,未做外立面装修或虽有装修,但立面景观较差,建筑风格色彩与周边环境较不协调的,按统一规划的色彩、风格要求重新进行改造装修。城市道路两侧,年代较近、质量较好但建筑风貌较差的建筑,主要整治措施为清洗墙面或采用更新涂料饰面装修的方式。建筑外立面上,影响街景美观的空调机、窗罩、广告牌、店面招牌等建筑外挂物进行整顿,统一设计相应设施位置、大小等,并与建筑立面相协调,对破损门窗进行更换。
■城市环境景观方面:在建工地,应强调做实体围墙,并进行粉刷美化;尚未进行建设的空地,包括荒地、杂地等,不得任其荒弃或进行违章搭盖,可设置停车场、临时公共体育设施或暂时做城市绿化建设;一、二层危房和违章搭盖,无进行立面改造可能的,应全部拆除,留出空地设置城市绿地、停车场;对局部道路绿化景观进行改造,提升城市景观品质。
■市政设施方面:对交通指示牌进行规范设置,相同类别的应统一形式、高度;电力设施尽量下地,无法下地的设施应进行美化,锈迹斑斑的电线杆应清洗或更换,变配电箱应进行掩饰装饰;适当增设垃圾箱、公共电话亭等设施,并进行定期清洁、维护;对局部人行道进行改造,人行道铺地及无障碍设施等应连续完整,使其真正适合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公共绿地及商业街道可设置不易损坏的坐凳,方便居民生活;道路两侧的广告牌应进行统一规划,广告牌的外观形式应进行统一控制,特别是建筑外立面上的广告牌应与建筑外观相协调,不得随意设置,其位置、大小及内容应经有关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