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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4所小学招生办法出台

2010-06-10 05:1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市教育局昨日出台了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泉州实小、晋光小学、师院附小、第二实小4所市直小学今年招生计划敲定。

今年秋季,泉州实小和晋光小学一年级各招收5个班的新生,师院附小招收6个班,第二实小招收4个班。各校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04年8月31日后出生)的适龄儿童,要求户籍和实际居住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一年级招收的学生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1日。服务区范围内的同一套居住房原则上每三年只能解决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新生报名时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等证明材料。

按规定,市直4所小学还可招收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并且符合有关规定的5种借读生:一是边防、海岛驻守部队子女;二是在省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三是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四是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五是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市直小学如还有剩余学位,将招收长期与学校互为共建单位、户籍在中心市区、在学校就近居住的且有实际困难确需借读的干部职工的直系子女;招收部分户籍关系在服务区域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该类学生,如申请借读的人数超过可招生的数量时,学校采用电脑公开派位(或抽签)的办法进行。如果未被派(抽)中的,则应回原户籍迁出所在地或常住地的服务区学校就读,或由市教育局协调鲤城区、丰泽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解决。在服务区域内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市教育局协调鲤城区、丰泽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解决。

4所市直小学应于7月19日前确定招收的适龄儿童,7月24日举行电脑公开派位(或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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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幼儿园

6月26日招生登记

为进一步规范市直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昨日,市教育局就市直5所幼儿园今年秋季招生计划、招生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招生计划,泉州幼师附属幼儿园招生4班120人,市机关幼儿园招生3班90人,刺桐幼儿园招生3班90人,丰泽幼儿园招生4班120人,金山幼儿园招生3班90人。各幼儿园招收年满3周岁(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入园,要求户籍和实际居住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证和独生子女证),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1日,服务区域内的同一套居住房原则上每三年只能解决一个适龄幼儿入学。幼儿园如有剩余学位,将招收共建单位子女及部分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且户籍在服务区内长期居住的适龄幼儿,实际采取电脑派位(或抽签)办法。

市直各幼儿园将于6月19日向社会发布招生通知,6月26日进行招生登记,7月15日前完成区域内且符合条件适龄幼儿的招生,电脑派位(或抽签)将于7月17日上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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