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全国及省级文明单位接受复查
2010-04-20 13:34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5月起,市委文明办将组织对全国文明(先进)单位、文明(先进)村镇和福建省第十届文明单位(学校、社区)、文明村镇进行届中复查。此次复查主要了解各文明单位、村镇2009年以来保持先进性状况,考察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建设协调发展情况,着重考察各单位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活动、文明创建活动、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情况。
在复查中,如发现工作停滞不前或严重滑坡,发生突出问题或重大问题的单位(含学校、村镇、社区),市委文明办将根据复查结果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包括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下一届申报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呈报省委文明办。省委文明办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并呈报省文明委。属中央文明委命名的,省文明委将建议中央文明委予以相应处理;属省委、省政府命名的,省文明委将视情况给予处理,并通报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