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老干部服务突出“优待”
2010-01-18 14:55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按照“老干部离休后,生活待遇还要略为从优”的原则,我市切实做好老干部社会优待工作,营造了尊重、关心和照顾老同志的良好氛围。
记者从14日召开的市直老干部社会优待工作座谈会获悉,去年,卫生医疗机构完善老干部医疗服务“绿色通道”,进一步保障老干部的身心健康。在规定可在泉州市区11家定点医院看病就医的基础上,还为老干部在居住地社区就近增选一所公办卫生医疗点看病就医。媒体积极营造尊老敬老氛围;社会公用部门为老干部提供了包括免费搭乘公交、优惠用水、免费阅报等10项优惠项目,让老干部享受热情、周到的服务。新的一年,我市将把部分优惠服务扩大至市区范围内的“5·12”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