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明年1月份187家医疗机构需完成投保
2009-12-26 10:19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昨日上午,记者从泉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动员会上了解到,全市187家公立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必须在明年1月份完成医疗责任保险的投保工作。同时鼓励支持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据悉,医疗责任保险是医疗机构与保险公司双方协议开展的医疗执业责任保险业务,是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过失、医疗意外和医疗纠纷,经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法院判决后,由保险公司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产品,是对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处理医疗纠纷与赔偿风险的一种社会分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