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暂无企业进入“黑名单”
2009-08-14 17:48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出口企业类别不再一成不变。”12日,在《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政策分析会上,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被评为一类企业,出口产品就可以免验通关;而如被评为第四类,企业出口成本将增加不少。
我市已有6家一类企业
根据8月起正式实施的《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一旦被评为一类企业,就可享受类似免验的通关查验优惠政策,检验检疫机构仅对这类企业实施一年两次的监督检查,企业出口免于抽批检验。据了解,按新规定,我市6家企业被列为一类企业。
业内人士认为,此前检验检疫部门也有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此次《办法》实施后,最大的不同就是增加了第四类,该类企业等同于列入黑名单,出口的每批工业产品都须实施检验。
据初步统计,目前泉州市共有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1000多家《办法》实施后,全市95家原来享受一类管理的企业将重新考核,考核不符的企业将被归入二类。目前全市有近500家的企业被归入二类,其余都为三类企业,暂时没有企业被归入四类。
企业分类根据综合评定
据了解,检验检疫部门将根据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质量信用和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对企业进行综合评定,按评定结果的优劣程度将企业类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四种类别。
据了解,一类企业要享受免验通关,还要看其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风险。检验检疫机构会对产品实施风险分级,根据产品特性、质量数据、敏感因子将产品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一般风险三个等级,产品风险等级越高、检验监管方式也越严格。
泉州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出口产品的检验监管方式是由企业类别和产品风险等级两个因素共同决定,即出口同一种商品,不同分类类别的企业就要实施不同的检验监管方式,同一个企业出口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也将实施不同的检验监管方式,这就突破了原有对同一生产企业抽检率一成不变的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