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11家企业开发新品获奖
2009-03-31 05:17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鼓励福建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新产品,不断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省政府日前通过并发布了《福建省优秀新产品奖评审奖励办法》及40家获得“2008年福建省优秀新产品”称号的企业名单。泉州有3家企业获得二等奖,分别可获得3万元奖励,8家企业获得三等奖,分别可获得1万元奖励。
泉州一获奖企业有关负责人表示,争取“优秀新产品”称号并不只是为了奖金,荣誉是对企业开发的技术及产品的肯定,同时也能起到推广宣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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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新产品奖每年评审一次,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获得省优秀新产品奖的企业及其主要研发人员,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万元和1万元的资金奖励。
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品结构调整方向,连续使用1年以上,质量性能稳定可靠,技术水平先进,市场竞争力强,形成一定销售规模,年新增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的,通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新产品鉴定3年内的新产品,均可申报福建省优秀新产品奖。政府采购和重点工程建设应优先使用获奖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