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刺桐网!请登录 免费注册 网站导航 | 新手上路 | 反馈建议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资讯 » 泉州要闻 » 泉州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标准全面提高

泉州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标准全面提高

2009-03-01 12:36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3月1日起,泉州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标准全面提高,易地建设费或将随之上调。

根据新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规定,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向所在地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泉州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标准全面提高,以市区为例,新建十层以上(含十层)的民用建筑,应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新建十层以下的民用建筑,易地建设标准将由原来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比例上升到4%,市属的市、区将由原来2%的比例上升到4%,市属的县将由原来2%的比例上升到3%。


About QZCT - 网址导航 - 生活服务 - 同城分类 - 开心购物 - 天天特价 - 信息资讯 - 刺桐社区 - 网站地图
QZCT.CN版权所有©2018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闽ICP备110116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