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邮政业务和邮政汇兑业务今日起全面开办
2008-12-15 01:2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根据《海峡两岸邮政协议》的安排,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于2008年12月15日起,全面开办两岸邮政业务。具体开办范围为:(1)航空和水陆路函件。包括平常和挂号信函、明信片、航空邮简、印刷品、盲人读物、小包;(2)航空和水陆路包裹;(3)特快专递;(4)邮政汇兑。汇兑业务将分阶段开通,2008年12月15日起,开通台湾汇入的电子汇款兑付业务,预计在2009年一季度,将开通汇往台湾的电子汇款业务。自此,两岸正式实施全面、双向、直接通邮,邮件不再需要经过港、澳等第三地中转,同时新增了两岸同胞迫切需要的包裹、特快专递和邮政汇兑业务,将使两岸的人员往来和经贸交流更加便捷,对促进两岸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全面开通两岸邮政业务后,广大市民将享受到两岸直接通邮带来的便利。首先,邮件不再经第三地中转,传递时限缩短;其次,增加了市民物品寄递、资金往来可选择的渠道,现在市民寄递物品可根据对时限和价格的需求选择包裹或特快专递;第三,减少中转环节后,寄往台湾的快递资费将有所降低,市民交寄文件类和物品类特快专递在支付首重资费后,每续重500克可较直接通邮前各减少10元邮资。据了解,泉州市邮政局在各主要营业网点将设置“两岸通邮”业务咨询台,广大市民在交寄前可就邮件封装和禁限寄相关规定询问各邮政营业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