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16项举措扩大内需
2008-12-11 03:09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安排市级以上财政性资金130亿元以上 12月4日,泉州市委、市政府共同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出台扩大内需16项举措。 据《意见》,实施16项措施,从今年第四季度到2010年共安排市级以上财政性资金130亿元以上;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00亿元以上。 泉州成立由市领导牵头、有关部门组成的市扩大内需协调小组,组建市级扩大内需协调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扩大内需增加投资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泉州市2008年—2010年扩大内需责任分解表已下发。 《意见》要求选准选好项目,策划一批有潜力的产业项目、支撑作用大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实施一批符合投向、已有规划并可迅速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抓紧落实开工条件,启动一批新开工项目。落实好项目滚动发展机制和筛选淘汰制度。 《意见》强调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严防新增投资用于不符合规定投向、不符合管理要求、配套资金不落实的建设项目,防止铺张浪费,防止趁机大建楼堂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