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企业职工工资将建立集体协商制
2010-11-06 09:0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到2012年,我省已建工会的企业将基本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昨日从省人保厅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已经正式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深入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实施。
《意见》提出,从2010年到2012年,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阶段性目标是:到2010年底,全省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达到已建工会企业数的85%以上,全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达到已建工会企业数的75%以上;到2011年底,全省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达到已建工会企业数的95%以上,全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达到已建工会企业数的85%以上;到2012年底,全省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基本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全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达到已建工会企业数的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