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入册鉴定机构进行年度审核的公告
2011-02-24 09:0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制度实施办法》和《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我院拟于近期对入册的鉴定机构进行年度审核,请已加入鉴定人名册的鉴定、检测、评估等机构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3月10日之前,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年度业务工作报告书;
2.专业技术人员变更情况;
3.仪器设备更新情况;
4.其他变更情况和要求提交的材料。
对于无故逾期未能提交上述材料的机构,视为自动退出我院鉴定人名册。
新申请入册机构须填写《入册申请书》(本表可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下载,网址:http://www.qzcourt.gov.cn),并提供以下材料:企业或社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专业资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执业资格和主要业绩;年检文书;主要设备情况;收费依据和标准;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联系地址: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处
联系人:马 骁
电话:22139833
201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