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推行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制度
2008-04-11 19:03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我市建立行政审判与政府法制工作良性互动机制
昨日,市政府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行政审判与政府法制工作良性互动机制暨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制度试点单位工作会议。
会议指出,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职能分工不同,但执行国家法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是一致的,司法与行政具有协调一致、取得共识的前提和基础。
会议提出了建立行政审判与政府法制工作良性互动机制的内容,包括建立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建立工作交流、调研、协调机制,建立重大案件以及重要事项协调制度。同时确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以及设立联络小组等具体措施。
日前,市政府办下发文件,确定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三个市直行政机关和丰泽区、晋江市两个县(市、区)作为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制度试点单位,同时倡导和鼓励非试点单位的其他县(市、区)政府和市直行政部门领导出庭应诉,依法履行诉讼义务,带头树立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法制政府建设。
副市长陈荣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勇民出席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政府法制办派员指导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