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籍全国代表、委员纷纷提建议
2008-03-05 08:3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早报讯 在连续两届全国人大会议上,泉州市委书记郑道溪等人大代表均提出建立国家级文化生态(闽南)保护区的建议,得到了中央领导和文化部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文化部、各级领导和专家深入闽南地区考察、调研、论证。2007年6月9日,文化部正式批准建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这是我国第一个经批准建立的文化生态保护区。
在今年“两会”上,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再次引起代表、委员的关注。昨晚,就如何发展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问题,早报记者连线在京参加全国“两会”的泉州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
建议中央财政适当给予扶持
(曾静萍: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梨园戏实验剧团团长)
闽南文化生态的保护是一项长久而巨大的工程,其宣传展示活动、传承人的培养与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理论研究、珍贵资料和实物的征集与收购、文物的修复,以及项目传承单位和文化基地的资助等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梨园戏实验剧团团长曾静萍拟向大会递交《关于中央财政支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建议》。昨日,在接受早报记者电话采访时,她说,目前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保护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市、县两级财政拨款,以及少量的民间筹集和境外捐助。这些资金相对于整个闽南文化生态区的保护,是远远不够的。而作为一项国家保护工程,更是离不开中央财政的资金扶持。因此她建议,中央在财政上适当给予资金扶持。国家资金的投入,有利于省、市、县三级保护资金投入的加大,有利于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力度的加强,可形成有效的保护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某些具体项目的保护工作因资金问题而停滞不前。
建议作为文化保护先行区
(陈立德:全国政协委员、泉州市政协副主席、民革泉州市委主委)
“作为全国第一个文化生态保护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自2007年6月正式挂牌以来,在泉州市委、市政府的推动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昨日,接受早报记者电话采访时,全国政协委员、泉州市政协副主席、民革泉州市委主委陈立德说,这个时候,有些深层次的问题就凸显出来了。
对此,陈立德撰写了“关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提案,希望中央及有关部门从理论框架、法律法规、资金保障、政策倾斜、媒体宣传等方面给予支持。
陈立德介绍,首先,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缺乏一个系统的理论框架,需要有相应的理论体系支撑,建议中央研究机构和专家给予帮助;其次,我国非物质文化生态区法律法规不健全,需要通过国家立法,制定文化区保护条例;第三,目前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只是依托于文化部门,建议设立专门机构运作;第四,希望中央能给予政策性倾斜,因为需要保护的项目太多,必须有专项资金保障;第五,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作为文化保护先行区,做好了不仅利于闽南当地,而且具有全国性示范作用,需要各级媒体的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