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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五老”补贴高于省定标准

2008-02-19 20:24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去年302名特困人员获补助

我市目前健在革命“五老”人员(指在革命战争年代为革命作出重大贡献的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接头户、老交通员、老苏委)1518人,除安溪县以外,其他县(市、区)“五老”定期生活补贴均超过省定标准,去年每人每月还提高了35元。

记者从市老区办了解到,我市80岁以上的“五老”人员每人每年能享受500元的高龄补贴。无依无靠、重病或残疾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五老”人员,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去年有302人得到此项补贴。我市对无房或居住在危房、破旧房且无依无靠和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确实无能力改变居住条件的“五老”人员给予资金补助,帮助他们进行危旧房改造。全市共有86户“五老”人员受助,受助对象住房已基本完成改造搬进新居。同时,我市“五老”人员还可享受医疗补助。对患大病、重病的住院“五老”人员,除新农合报销外,余额由民政部门实行医疗救助、老区办给予医疗补助,住院部分医疗费基本可以报销。对未住院、家庭困难的“五老”人员,实行临时补助或慰问,基本解决革命“五老”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除了省下达的定补经费外,市财政还专门下拨43万多元,用于解决“五老”人员的实际困难。据悉,今年我市将继续做好革命“五老”优待工作,按时足额发放他们的定期生活补贴,进一步落实革命“五老”医疗补助政策,使他们更大程度地享有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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