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位居全省第二位
2008-01-21 15:24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去年,我市各项涉农指标总体完成较好,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244元,比增9.7%%,超额完成了去年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排在全省第二位。
据最新披露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467元,所有设区市只有厦门和泉州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了7000元。厦门以7637元排在首位,泉州位居次席,福州以6286元排在第三位。我市的石狮和晋江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以10005元和8617元排在全省所有县(市、区)第二位和第三位。市委农工办有关负责人分析指出,经抽样调查显示,影响我市农村固定观察点农户收入的主要因素有五个方面。一是随着各地开发区的进驻投产,工业园区给农村富余劳动力带来稳定的就业机会,农民务工收入增长。二是劳动力日工价普遍上升。三是农产品价格上扬,特色农业增效明显。四是财产性收入继续增加。五是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减少了年度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