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公告
2011-02-12 09:00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以下单位已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经我局初审。凡对该土地使用权有异议者,请于见报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土地权源书面材料,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泉州市土地权属登记发证中心(市区津淮街东段丰泽区政府西南侧)提出。逾期无异议者,将按有关规定确定其土地使用权,颁发土地使用证。本公告期满后,若有遗留在社会上的有关该宗地的土地权属证件、证明等一律不再有效。
2011年2月11日
土地使用者:武警泉州市边防支队
土地坐落:丰泽区城东街道东星社区安吉路东南侧
土地面积:16695.6平方米
宗地四至:
东:至界址线邻山;西:至界址线邻安吉路;南:至界址线邻停车场;北:至界址线邻山。
注:宗地四至详见宗地所在地张贴的宗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