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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政府投资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度

2007-01-05 23:59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我省昨出台政策落实企业的投资自主权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舃)泉州企业如果需要引进新的生产线或者投资建设新项目,只要不涉及到政府投资,都不需要再报批了。我省昨日出台政策落实企业的投资自主权,要建什么项目企业说了算,今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的新建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度,而是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或备案制。

省政府昨日下发《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行为作了具体的规定。在企业投资项目中,对核准与备案的区分非常明确,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利用、资源使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此举有助于进一步深化我省投资体制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与之配套的《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也已出台,对省、市、县、区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方面的权限划分,以及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职责都做了进一步的明确。企业新建项目从立项到新建所需的时间将大大缩短,政府的工作效率也会显著提高。

此外,为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为广大企业投资者服务,配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需要,省发展改革委正在组织开发全省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系统,该系统将于2007年3月正式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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