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监测信息本月起定期发布
2007-01-06 05:16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本报讯(记者林志党)从本月起,我市将每月定期发布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这是泉州市政府从今年1月起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以严格保护饮用水源,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市政府要求,全市各地要坚持把饮用水源保护作为环境保护重中之重的首要任务,切实做到整治到位、处理到位、保护措施到位、严厉追究影响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环境违法行为的责任到位,着力保障饮用水源环境安全。
从2007年起,我市开始建立实行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每月定期发布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2007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水利、环保、国土、卫生、建设部门要依法履行饮用水水源管理工作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法律关于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管理的禁止性规定。山美水库和所有的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排放污水,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三类重污染工业项目。
市政府要求,各地要突出抓好晋江、洛阳江流域沿江乡镇、工业污染集中控制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和造纸、电镀、制革、漂染、医疗、畜禽养殖、石材等重点行业的水污染治理。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各流域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内流域水环境质量负责,保证交接断面水质符合规定的标准,按时足额落实补偿专项资金,切实落实重点治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