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01-03 17:35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泉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傅圆圆主任代表泉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六年来,在中共泉州市委的领导下,泉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决定重大事项有新突破,监督工作有新成效,代表工作有新举措,制度建设有新进展,组织建设有新加强,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和工作机关的作用,为推进依法治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泉州,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常委会任期六年的工作,概括出做好人大工作必须把握“五个坚持”的基本经验,对于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发挥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泉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强市、文化名城、和谐泉州和实现我市“十一五”规划的“五个基本”目标,坚持依法履职、以人为本,不断推进泉州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要深入贯彻中发[2005]9号文件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突出认识、突出落实、突出实践、突出建设”的要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要以监督法施行为契机,以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努力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使人大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推进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常委会的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发扬求真务实和与时俱进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与和谐泉州的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0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