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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饮用水源列为省重点保护区

2006-12-24 15:43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我省将在5年时间内累计投入48.55亿元用于饮用水源的保护,泉州的12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将受到重点照顾。省政府办公厅昨日印发了《福建省“十一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确定了我市12个环境安全防范重点区域。

“十一五”期间,省政府要求泉州要在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基础上提升水平,按照创建生态市的要求制定环境保护发展战略,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到2010年,泉州市60%的社区要达到绿色社区要求。

据了解,我市的12个环境安全防范重点区域分别是:晋江干流水源保护区,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江南水厂水源保护区,池店水厂水源保护区,南安市美林水厂水源保护区,洛阳江、黄塘溪、锦芳水库水源保护区,菱溪水库、梅山水库水源保护区,泗洲水库水源保护区,安溪县城关水厂水源保护区,永春县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德化县第二水厂水源保护区。

[2006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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