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成效
2006-12-24 14:55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以省监察厅副厅长、正厅级监察专员江爱华为组长的省委、省政府减轻农民负担检查组于21日至23日前来我市,检查我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
市委副书记龚清概,市委常委、南安市委书记骆国清,副市长洪泽生分别参加了汇报会。
泉州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近年来,我市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减负“四项制度”,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一项保持农村稳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真正做到领导、认识、责任、工作“四到位”。
检查期间,检查组一行还听取了鲤城区、南安市的工作汇报,并深入到鲤城区浮桥街道办事处、江南街道办事处和南安市仑苍镇、英都镇,进村入户,实地检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对重点监控工作的整改表示满意。
检查组对我市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提出,下一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贯彻执行中央、福建省有关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各项政策,在新农村建设中,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减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关注数字电视、卫生、建房、教育等各项收费的隐性负担问题,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各项措施,要以发展生产来解决减负问题,加大财政投入,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今年全市农民减负超两亿
人均减轻负担38.92元
市“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减轻农民负担问题,今年又有了新成效。2006年,我市减轻农民负担21602万元,人均减轻负担38.92元。其中财税部门减负319.43万元、教育部门减负19833万元、国土资源部门减负1307.2万元。
自2003年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至2005年,全市累计减轻农民负担131701万元,人均年减轻负担79.10元;2005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后,我市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实现了农民零税赋,全市共减轻农民负担2450万元,人均减轻负担4.45元。
今年,我市一方面加强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及配套资金的管理,对全市2006年各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及补助资金的拨付、使用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中央、省级对我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达27280万元,市本级财政拨付乡镇级转移支付资金2790万元、村级转移支付资金3032万元全部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抓好“三补贴”的落实到位。今年我市三项补贴资金总额为319.43万元,其中直补资金为87.43万元,水稻良种补贴资金为212万元,已全部兑现,无截留、抵扣现象。农机具购置补贴共计20万元,已全部按政策规定兑现。
[2006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