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将培养特色专业领军人才
2012-09-20 02:35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培养对象
鲜明地方特色较高技艺水平
此项工作以在当地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中,富有鲜明地方特色、具有较高技艺水平的特色专业人才为培养对象,旨在通过三年的努力,在每个县(市、区)(含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下同)建设一支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优势的特色专业人才队伍,培养10名左右在全国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的特色专业领军人才。
今年10月中旬前,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本地重点产业发展、特色文化建设的要求,筛选确定一支特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队伍,每支队伍不超过20人。培养对象必须年龄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纳入培养对象。培养周期为3年(即2012年10月至2015年10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培养周期内原则上不增补人选。
优惠政策
进修学习将获资助
据悉,我市将在以下六个方面为特色专业人才提供支持。
专题培训方面: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牵头,依托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举办专题研修班、推荐访学进修、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等形式,每年面向特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以促进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提升。
个人进修方面:特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赴国内外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权威机构进修学习(不包括学历教育、mba、emba、mpa、总裁班以及政府资助的其他培训)将获资助。赴国内机构进修学习时间连续3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2万元以内的资助;赴国外机构进修学习时间连续1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3万元以内的资助。资助金额不多于项目经费个人负担部分。
专业研究方面:特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开展项目研究、论文发表、专著出版等活动将获资助。在国家级cn类刊物发表论文的,给予每人2000元资助(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给予每人5000元资助);独立出版专著或作品集(有国际标准书号,即isbn)的,给予每人2万元资助。
办展参展方面: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协作,每年举办一次在全国同行业中有一定影响的特色专业技艺或作品展览、评比、交流活动,或举办一次特色专业文化节,泉州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当年给予主办方5万元资助。大力支持特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参加国际性、全国性高水平的技艺作品或新产品、新技术的展览、竞赛活动。在重要城市、重要机构举办个人作品展览的,给予每人2万元资助。参加国际性重要技艺作品展览或竞赛并获得一、二等奖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资助。对参加国家级重要技艺作品展览或竞赛并获得一、二等奖的,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的资助。
对外交流方面:特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参加国际性、全国性的高层次学术技术会议或交流研讨活动将获资助。参加国(境)外重要学术技术会议、交流研讨活动的,给予每人1万元以内的资助;参加国(境)内重要学术技术会议、交流研讨活动的,给予每人5000元以内的资助。资助金额不多于项目个人负担部分。
参评项目方面:支持特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参加高级别的职称评审、职业资格认证,优先推荐参加“技能大师”、“优秀人才”等全国或省部级人才荣誉称号评选活动;取得国家级人才荣誉称号的,给予每人5万元项目申报资助。对成立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或取得本行业社会化评价最高级别职称的,给予每人2万元项目申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