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门票调价须至少提前半年公布
2010-03-10 20:36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海西美不美,游客评价才作准。”我省将实施一系列措施,逐步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提升“海峡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省政府昨日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的通知》,要求今后所有景区门票调价须至少提前半年公布,全省所有景区的旅游收费均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景区必须落实老年人和学生等特殊人群门票优惠政策;博物馆、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服务网点等在旅游旺季应适当延长服务时间。城市公交服务网络还将逐步延伸到周边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
省政府明确,我省将增加厦门、福州、泉州等地的两岸旅游中转服务功能,试行便利两岸人员往来的管理办法,让更多的大陆居民从福建口岸赴台湾旅游,吸引更多台胞入闽旅游。泉金航线等将成为两岸旅游中转服务的主渠道。我省还将积极引进台湾旅游企业来闽设立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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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会资本
投入旅游业
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将放宽旅游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
据悉,政府将放宽旅游市场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手续。同时,我省还计划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支持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