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继续举行
2006-11-01 23:16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审议通过人事任免
傅圆圆就贯彻市党代会精神提出要求
本报讯(记者施海燕)昨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继续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圆圆,副主任洪辉煌、周子澄、张贻伦、孙增福、魏坚、周真平、黄源水、林伯前和秘书长王仁山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潘燕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勇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汉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泉州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草案)的议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指出,《泉州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草案)》从指导方针、奋斗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规划了我市未来五年科技发展的蓝图,是个既切合实际又具有前瞻性,既有系统性又突出重点的规划。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对规划的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出意见建议,包括要提出约束性指标、加强政策激励和保障、强化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撑,引导企业增强自主创新意识以及注意与我市人才、教育专项规划相衔接等。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傅圆圆在会上讲话,强调全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要把传达好、学习好、贯彻好市十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她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深化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党代会的精神上来。把学习市党代会精神,与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九号文件、省市委有关文件、省市人大主任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监督法结合起来,坚持以党代会精神指导和推动人大工作。二是明确职责,找准站位,把党代会精神落实到人大履职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加强、改进和规范人大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建设海峡西岸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泉州走在全省前列作出应有贡献。三是抓紧时间,全力以赴,以市党代会精神为动力,做好当前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监督法;依法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抓紧做好年度计划的各项工作,确保完成今年任务;谋划明年的工作,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