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刺桐网!请登录 免费注册 网站导航 | 新手上路 | 反馈建议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资讯 » 旅游 » 旅游资讯 » 内地居民赴澳门逗留期限缩减为7天

内地居民赴澳门逗留期限缩减为7天

2008-07-16 09:06  来源: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内地居民赴澳门实施新措施

新华社澳门7月15日电 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15日表示,澳门特区将对内地居民进入澳门实施新措施。

治安警察局在1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自2008年8月1日起,对持有中国护照的内地旅客在过境澳门特区时,所获准逗留的期限将由目前的14天缩减为7天;没有前往外地而再次入境的最多给予2天的逗留;第三次入境时则将被拒绝入境。

此外,自2008年9月1日起,对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但只有赴香港签注的内地旅客,将不允许从香港特区进入澳门特区。


About QZCT - 网址导航 - 生活服务 - 同城分类 - 开心购物 - 天天特价 - 信息资讯 - 刺桐社区 - 网站地图
QZCT.CN版权所有©2018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闽ICP备11011664号-1